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我校决定在全体党员干部和行政处室中开展“四风”问题集中检查整改活动。
一、检查内容
主要涉及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违规使用公车、办公用房超标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违规发放福利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、为官不为、私自在外代课接受报酬等廉政问题以及“三会一课”、党费收缴等党内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。
二、检查与整改
(一)党员、支部、行政处室自查,并自纠。
(二)校党委、纪委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梳理,集中整改。
(三)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接受职工监督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主要检查自2013年以来“四风问题”,自查活动在2016年4月底要完成。
(二)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,确保检查和整改落实到位,对整改不落实的进行问责。